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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求学生每年1次体检、2次视力监测

 

视力筛查系统/校园视力筛查系统/学生常见病监测系统

近日,北京市教委、市卫健委、市财政局联合发布《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(2022年版)》,明确中小学校每年组织1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、2次视力监测,对出现健康问题的学生建立档案并随访。

 

新增耳鼻喉科检查等体检项目

新修订的办法结合现阶段我国中小学生常见健康问题,对体检项目进行了适当调整,并将体检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可选择项目两部分。其中,基本项目包括形态指标检查、内科检查、外科检查、耳鼻喉科检查、眼科检查、口腔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。与修订前相比,基本检查项目更加细化,比如形态指标检查新增了腰围、臀围,新增的耳鼻喉科检查涵盖听力、外耳道与鼓膜、外鼻、嗅觉、扁桃体等。

各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在保障基本项目的基础上,适当增加眼位、外生殖器、胆红素、尿常规等可选择项目。血常规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查可以在必测项目和群体的基础上,在各学段选择一定比例学生进行抽测,并逐步达到全覆盖。

 

体检结束2周内反馈学生体检结果

中小学校每年组织1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。为准确及时了解学生视力情况,每年要进行2次远视力和屈光度检查,春秋季学期各1次。体检可设置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或学校内,由中小学校、健康体检机构共同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,共同制定、执行现场体检流程,排查隐患,保证体检安全有序进行。

健康体检机构应在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,在体检结束2周内,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,并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反馈;同时,分别以学校报告单、区级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和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健康体检结果。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、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,将超重、肥胖、营养不良、脊柱弯曲异常、视力不良、龋齿、贫血作为报告单指导的重点。

 

学校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

办法还明确,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教育行政部门应共同做好学生健康体检的质量控制管理和专业培训;加强对学生健康体检数据的分析利用,做好相关疾病的防治,维护学生身体健康,推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。

各校应将学生健康体检结果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,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全区学生健康档案,对出现健康问题的学生建立档案并随访,定期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本区学生健康情况。

 

体检项目

1.基本项目

形态指标检查:身高、体重、腰围、臀围;

内科检查:心、肺、肝、脾,血压,肺活量;

外科检查:头部、颈部、胸部、脊柱、四肢、皮肤、淋巴结;

耳鼻喉科检查:听力(小学一年级、初一年级)、外耳道与鼓膜、外鼻、嗅觉、扁桃体;

眼科检查:眼外观、色觉(初一、高一年级)、远视力(一年两次,春秋季学期各一次)、屈光度(一年两次,春秋季学期各一次);

口腔科检查:牙齿、牙周;

实验室检查:

(1)血常规(血红蛋白每年级必测);(2)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住宿生必测);(3)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(入学筛查过的可不测)。

2.可选择项目:如眼位、外生殖器、胆红素、尿常规等。

 
创建时间:2022-07-06 1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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